近日,镇安县纪委监委出台《审查调查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规范和管理纪律审查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守纪律的纪律审查人才队伍。
镇安县纪委监委明确入库人选必须具备政治坚定、廉洁奉公、坚持原则、纪律严明、责任心强等综合素养,或较强的审计、财务、法律、税务、招投标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实绩突出、经验丰富。同时,人才库人员由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荐,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会同信访(案管)室,根据人选的专业能力素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筛选、审核,提出拟入库人选。
人才库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根据审查调查工作需要,组建成立审查调查组,由县纪委监委信访(案管)室会同组织部协商,从人才库中调用人员。实行一案一调,不能连续多调。同时,对人才库人员每年定期开展专业培训,通过组织到专业的纪检监察培训机构或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到本地进行培训,促进人才库人员能力素质提升。
严守管人规则,奖罚分明。由镇安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会同信访(案管)室对人才库成员动态管理,定期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优先向组织推荐评先选优、交流使用;对工作中漠视纪律、玩忽职守的实行及时淘汰机制,清除出人才库,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违反办案纪律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截至目前,执纪审查人才库已储备93人,其中组长人选34人,骨干人选59人。(镇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