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柞水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2年第一次集体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室(部)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条例,是高质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条例》是我们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会议要求,在扎实认真学习上下硬功夫。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日常业务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坚持逐章、逐条、逐项认真学习掌握,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真正将《条例》内容学深、学实、学透。在增强学习实效上下真功夫。机关党委及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等职能室要切实发挥职能职责,多渠道宣传阐释《条例》内容,采取学考结合、以考促学的形式,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对《条例》及相关法规内容的理解掌握,不断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综合素养。在坚定规范执行上下实功夫。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内容,规范化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将《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扎实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水平。
会上,柞水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室部负责人、派驻机构负责人等5名同志就学习贯彻《条例》作了交流发言。(柞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