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镇(办)纪(工)委平均办案数量不超过1件,个别镇‘零办案’,今年以来我们集中力量彻底扭转了镇办纪委执纪审查不力的现状,如今全县15个镇办镇均审查案件4.73件。”日前,镇安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以来,镇安县纪委把深化镇(办)纪(工)委执纪审查工作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之一,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力量,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多措并举,加大查处“微腐败”力度,全面推进镇办纪委执纪审查工作。今年以来,镇(办)纪(工)委立案103件、实施第一种形态295人次,分别占全县总量的69.59%、57.61%。特别是三季度执行“季初安排季度末交账制”后,镇(办)纪(工)委围绕“三个助力”,强化线索摸排,加大审查力度,共立案51件,实施第一种形态124人次,各占镇办前三个季度同类总量的半数。
一是压实责任,解决“不想查”问题。针对党组织未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干部畏难情绪严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党政“一把手”是镇办执纪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把执纪审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镇办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聚焦主业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切实推进乡镇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常委多次带队,直接深入县15个镇办督促指导工作,帮助镇一级纪委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制定措施,传导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工作的压力。
二是建章立制,解决“不能查”问题。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对执纪审查工作热情不高、动力不足问题,镇安县纪委制定出台了《镇安县镇办纪委执纪审查协作区暂行办法》、《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等制度,采取交办、领办、协作区审查等方式,扎实有效推进镇一级纪委全面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有效整合了镇办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力量,提升了整体执纪审查能力。充分利用考核问责“指挥棒”,及时出台和更新考核、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季初安排季度末交账制”。截至目前,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的3名镇纪委书记给予会议通报批评和写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三是注重培训,解决“不会查”问题。针对纪检干部业务能力不精、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不知如何去找案源的问题,立足《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需要认真学习领会的现实要求,镇安县纪委今年把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编印了《镇安县执纪审查工作手册》、《镇纪委执纪审查规范化手册》发放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使用。举办了镇一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邀请县纪委领导、业务骨干进行授课,从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各个环节逐一辅导。有针对性的选派4名纪检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的各类培训班。同时,采取“以案代训”的方式,有计划地安排镇办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办案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提高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