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纪委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霸”“沙霸”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活动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聚焦“村霸”“沙霸”违纪、乱政、霸财、行凶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采取强迫、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的问题;二是严肃查处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沙霸”,致使其坐大成患的问题;三是严肃查处收受财物、徇私舞弊,为“村霸”和“沙霸”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四是严肃查处暴力抗法、横行乡里,严重侵害集体财产,严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严重阻扰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严重干扰基层政权等问题。
通知指出,商洛市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市县(区)纪委电、信、网“三位一体”主渠道作用,不断扩大信访举报的宣传面和影响力;要开展线索排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组织公安、民政、水务等部门,深入村镇(社区)、城郊结合部、非煤矿山、石场砂场、企业厂矿、施工工地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和明察暗访,着力发现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加大直查力度,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媒体曝光以及群众反映的“村霸”“沙霸”问题线索,由市县纪委联合公安机关直接调查核实;要强化督查督办,对信访举报、线索梳理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线索,商洛市纪委集中向各县(区)纪委,各有关派驻机构进行督查督办,并加强督促,限期办结;要公开通报曝光,对查处的“村霸”“沙霸”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能量、强信号,强化警示和震慑。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调高工作标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严肃责任追究,解决群众诉求,真正把“村霸”“沙霸”专项整治往深里抓、实里做,形成鲜明导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