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快速查处一起恶势力干扰村级换届工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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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级干部换届选举之际,洛南县石门镇陈涧村五组原组长张某位伙同同组村民陈某胜、石某印煽动他人采取堵路方式阻碍重点工程建设,将未移交村组款项用于阻工报酬,扬言群众选他当干部就可以获得更多利益。5月14日,洛南县公安局快速出动,在做好群众稳控工作同时,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张某位、陈某胜、石某印予以刑事拘留。

地处石门镇陈涧村的九龙矿业西板岔沟尾矿库建设工程是洛南县重点工程。5月12日,工程建设方向石门派出所报警:当地村民张某位等人私自进入施工区域,以用水难为由阻止正在施工的工程器械,并与矿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和推搡,未果后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进出施工路段的道路进行封堵,造成施工机械、材料和承载民爆物品(炸药)车辆长时间无法进入。接报后,洛南县石门派出所高度重视,指令值班民警快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以保障承载民爆物品(炸药)的车辆安全入库。同时,对阻工群众进行劝导,引导群众用正当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经调查,石门镇陈涧村五组原组长张某位因群众检举揭发,在去年组上干部改选时被免职,是煽动群众拦路阻工的主要组织人之一。张某位处于个人目的,伙同同组村民陈某胜、石某印等人煽动群众将路边的垃圾箱移位,并搭设帐篷进行堵路设卡,称凡参加阻工的,每人每天组上付给100元报酬,扬言称如果群众推选他当干部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

张某位伙同陈某胜、石某印等人煽动群众堵路设卡,滋扰重点工程建设、破坏村级选举的行为引起洛南县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5月14日,警方在快速调查取证后,调集刑侦、巡特警等骨干力量果断出击,对张某位等人展开抓捕行动。14时许,在石门镇街道将张某位成功抓获,陈某胜、石某印等人在家中被抓。当日晚,洛南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0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位、陈某胜、石某印等三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予以刑事拘留。鉴于三位犯罪嫌疑人均不是党员,但干扰了村级换届工作,洛南县纪委迅速发出通知,要求各镇办认真汲取案件教训,从严执行换届纪律,确保村级换届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协同,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整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洛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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