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基层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商州区统一指挥调配资源,在全区扎实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
一是明确协作办案重点。以上级纪委交办,需要协作查办的案件;案发乡镇纪委查处困难或案情疑难复杂,发案乡镇无法办结查办的案件为重点;
二是规范办案协作区工作程序。案件发生后,经案发地申请,报区纪委审核批准纳入协作区办案后,协作区指导组积极组织协作区内力量集中进行查办。同时由案件调查组帮助发案乡镇剖析原因,提出建议,堵塞漏洞,预防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是建立坚强有力的协作保障机制。把是否支持办案,是否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对所交办的案件久拖不查或查处不力等情形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追究责任。
四是严明办案工作纪律。所有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人员的回避问题由协作区指导组长决定,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五是制定了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区纪委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年终考核为达标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全年未办一起案件的,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全区通报批评,责令限时办结,并追究相关人员纪律和法律责任。
文章来源:商州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