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纪委监察局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
打印

 

    近日,山阳县纪委、监察局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在专题学习会上指出,“解释”和“规定”是国家第一次就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作出系统规定,也是近年来第一次对某一领域违纪行为,同时发布党纪、政纪处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解释”和“规定”明确界定了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归纳概括了十六种信访工作中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违纪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量纪标准,增强了责任追究的可操作性。该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专门监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专门监督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带头学习好“解释”和“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严格遵照执行,充分发挥其在惩处信访工作违纪行为、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文章来源:山阳纪委


上一条: 商洛市拟提拔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昨进行
下一条: 丹凤纪委以“大接访”活动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深入开展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