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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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柞水县委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总抓手”,带头履行、带头落实、带头督促,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立案37件,结案34件,50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8名,办案数量超过了此前三年的总和。

抓机制,夯实基础强职责。为了真正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责任,柞水县委从完善机制入手,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分为6大项55小项,分别落实到7名县级领导、15个牵头单位和37个参与部门,确保了各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相继推行了特别责任、联点包抓、履职报告、晒廉亮诺、书记约谈、巡回督查、责任倒查、量化用廉等保障党委履行主体职责的十项机制,逐层夯实了各级党委一把手的特别责任。县委在县级领导中实行效能问责提议单制度,由分管联系县级领导填写效能问责提议单后交县纪委,对存在的落实不力、效能不高、进展滞后等问题进行问责,形成了县委统一领导、班子共同推进、纪委监督协调的良好工作格局。

抓带动,纵横联动助深入。柞水县实行“四联四包”制度,由县委书记抓全盘,建立了23个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县委常委根据分管工作,分别联系镇、部门、上划单位和村,包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示范点创建、案件查办,实行一包到底,责任到人,年终向常委会报告包联工作情况,接受常委会审议。县委书记始终坚持从自身做起, 2013年以来亲自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3场次,亲自安排、批示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7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8次,班子各成员和各级党委也严格按照县委安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形成了以党委书记为核心、班子成员为团体、全党积极参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抓保障,权责分明显威力。县委把厘清职责、确保纪委抓好主业作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实现“三转”的重要措施,专题研究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整合等工作。今年以来,县委抽调42人组成10个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6起典型案件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并在全县通报,对涉及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提醒谈话。支持县纪委监察局开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教育收费等情况监督检查4次,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公务用车、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等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在县委的积极支持和主动协调下,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信访举报中心,创新推行“效能110”监察机制、干部作风纪律监督卡、为民服务代办等制度,有效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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