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商南县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作为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委托中介机构对污水处理厂等11个重点建设项目预算进行了评审,项目单位送审金额29235万元,审定金额27618万元,审减资金1617万元,审减率达5.53%。
一是加强评审宣传。认真贯彻中省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召开会议、广播电台宣传、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项目管理单位、项目监督单位及项目实施单位对投资评审政策法规的知晓率,激发建设单位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营造“知评审、用评审、重评审”的浓厚舆论氛围。
二是健全评审机制。在认真执行《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商洛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办法》和《商洛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商南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细则》、《商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专家技术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商南县重大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行为,为财政投资评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是拓展评审范围。按照“广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要求,将财政投资评审范围逐年进行拓宽,由单一的工程投资或专项资金评审拓展到财政重点项目支出各个方面,由单一的事后或事前评审拓展到事前、事中、事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全方位跟踪评审,评审领域逐渐拓宽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农业、教育卫生、节能减排、生态环境等政府性投资重点项目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项目。
四是规范评审程序。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环节,实行“先评审、后预算”,规范建设单位的前期投资估算,督促建设单位对项目前期投资估算的重视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细化预测,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计规范和定额标准审核项目预算;在政府采购环节,对工程项目实行“先评审,后采购”,据实编制工程量清单,为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和控制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提供依据;在资金拨付环节,实行“先评审、后支付”,经过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才支付工程项目资金,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商品或劳务供应商,将投资评审贯穿于项目预算、采购招标和资金支付等各个环节。
文章来源:商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