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本明,副院长李绍华,纪检组副组长陈晓军对新任的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副庭长、审判员等7名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希望新任干部勤政廉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殷本明在肯定新任干部过去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语重心长地对新干部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重责。“责任重于泰山”,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责任是第一位的。二是慎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处理好做人、做事和做官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原则和亲情、友情的关系;正确处理好领导和群众的关系。三是慎行。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四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防止小过酿成大错。五是节欲。谨记“能容毁誉风中过,坐看烟云笔底穿”。六是慎交友。做到“朋友要交,选友要准,交往有度,不离原则”。
李绍华要求新任干部做部门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表率,做本部门各项工作的排头兵,做爱岗敬业、勤于实践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表率。做攻坚克难、求真务实的表率。要敢抓敢管,善抓管理,细字当头,抓好落实。
陈晓军希望新任干部仔细领会“月盈则亏,水满则溢”这句话的含义。廉字当头,依法履职,用好审判权、执行权,以最好的工作业绩报答组织的信任和关爱。
谈话会上,7名新任干部均做了承诺发言,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学习,用心做事,扎实工作,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莫伸手,生活上不出丑,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同志们的期望,决不辜负组织的重托。
据悉,该院党组始终坚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这次对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是该院加强廉政建设的又一举措,旨在早敲警钟,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它将作为一项制度始终坚持下去。任前廉政谈话的内容和个人廉政承诺将记入法官个人廉政档案。
文章来源:山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