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九条规定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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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2日14时28分左右,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柞水县受到波及,该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全县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广大党员干部全力投入抗震救灾。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近日,柞水县纪委、柞水县委组织部、柞水县监察局联合出台九条规定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九条规定内容包括: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领导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靠前指挥,坚持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通讯设备开通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保证震情和灾情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严禁以各种理由脱离岗位,更不准玩忽职守,放弃职责。

  二、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坚决执行中省市县抗震救灾工作重大安排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严禁推诿扯皮、拖拉贻误上级抗震救灾调度命令和指令。

  三、及时、如实上报损失、伤亡情况及抗震救灾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上级机关了解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决策。严禁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灾情。

  四、制定科学翔实的抗震救灾工作预案,落实相关措施,夯实具体责任,及时抢救受灾人员及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严禁工作不实,责任不清,作风漂浮。

  五、树立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抗大灾。坚决服从统一指挥机构的救灾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和人力的统一调度,最大限度地提高救灾的实效。严禁因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影响抗震救灾工作的统一部署。

  六、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正面宣传和报道工作。新闻舆论媒体要严格把关审查,正面报道和弘扬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典型,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努力降低和消除群众的恐慌情绪,增强群众战胜自然灾害的信心和勇气。严禁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虚假灾情和险情,制造混乱,扰乱社会秩序。

  七、加强救灾款物监管,对各级下拨的救灾款物要严格造册登记,移交领取,发放手续清楚、齐全。严禁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管理不当损毁。

  八、加强灾情监控,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在灾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卓有成效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严禁思想麻痹,行动迟缓,贻误战机。

  九、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把“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体现在落实抗震救灾的重大部署上,全力以赴投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重大决策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文章来源:(柞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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