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进程,近日,镇安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四大工业项目区建设工作人员纪律,对四大工业项目区涉及的乡镇党委、政府、村组党员、干部及从部门单位抽调参与项目区建设的工作人员提出了纪律要求。
该纪律规定,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政治纪律,不得发表与项目区建设不相一致的言论,不得参与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活动,居住在项目区的党员和干部职工不得因为局部或个人利益幕后煽动、嗦使、操纵群众上访,蓄意闹事,干扰项目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确保任务落实。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群众工作纪律,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多与群众交朋友,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群众情绪,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支持项目建设。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加强项目建设涉及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办事公开,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性补、赔偿事宜要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为加大纪律的执行力度,县纪委监察局实行领导联系项目区制度,每两名领导负责联系一个项目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在全县上下努力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工作环境。
文章来源:镇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