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坚决打好“破网打伞”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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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委聚焦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及专项斗争推动不力三大任务,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涉黑涉恶线索63件,立案查处48件,党纪政务处分48人。

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以省委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为抓手,成立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扫黑办,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县纪委监委关于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包抓联系工作制度》,与政法机关建立《办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夯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落地见效。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严实氛围。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提高党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与参与度。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参加全县大型宣传活动2次,印发宣传手册1000余份、工作简报3期,进村入户宣传政策1次,布置宣传展板10面,设立举报箱1个,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和省市纪检监察网站发表信息9篇,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有关文件资料23件次,组织召开扫黑除恶政策宣讲会议1次,与委机关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33份,邀请省市专家进行专题辅导2次,组织培训5次。

广泛收集线索,实施精准监督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和举报箱“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对受理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认真梳理排查,按照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和其他问题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统一转办督办,确保线索来有“影”去有“踪”。2018年以来,共收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信访举报件21件次,了结13件,正在办理8件。建立扫黑除恶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每10天向市纪委监委报送一次线索核查进展情况。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对2个镇、10个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6件,进一步拓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来源。

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执纪建立与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会商排查制度,坚持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召开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破除“关系网”问题线索会商排查座谈会1次,双向移交问题线索15件。成立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专项工作组,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岐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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