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纪委监委严查环保领域失职失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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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台区纪委监委聚焦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和充当“保护伞”等典型问题,部署开展多轮专题暗访工作。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在环保领域立案39件,问责92人。

拓宽线索举报渠道。综合运用信、访、网、电等多种手段,收集群众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线索,在此基础上,试点探索流动举报点和监督举报卡制度,先后设立流动举报点4处,接待来访30余人次,向群众发放监督举报卡2000余张,引导群众监督进一步向环保等重点领域聚焦。实行“双月”报告制度,要求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纪检组每逢双月向区纪委报告执纪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环保领域问责情况,对压信不办、压案不查等情况实施约谈。

健全问责追责制度。为强化环保领域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委经过调研,参照中省相关规定,制定出台《金台区环境保护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环保领域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情形、问责程序,对区级相关部门特别是环保部门定期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作出明确规定。

深化专项排查治理。由纪委常委带队,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组移交问题等重点,定期开展“回头看”,主要检查交办件受理及批转、问题办理、整治成效、责任追究等情况。紧盯环保、工信、商务、住建等11个行业牵头单位,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查看整改情况和问责结果,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直扑现场检查,确保整改问责到位。(金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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