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和中组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公务员在‘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有关规定’,你单位某某同志2014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违规被确定为优秀等次,请你单位党组认真整改,纠正落实……”这是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纪委监委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整改的一个场景。
今年以来,陕西省凤翔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按照中省市纪委监委工作精神,联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这次专项检查采取自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把这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与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带薪羁押”“党员带薪服刑”问题集中清理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全覆盖”,通过排查,共排查清理人员918人。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提出时限和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督办,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不打折扣,防止纪律处分“打白条”,目前对各镇、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存在的纪律处分宣布不够及时等共性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办整改,督促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督促清理违规领取的优秀公务员奖金800元,收缴违规领取的绩效补贴9680元,已督促整改落实问题15个。
“下一步,我们将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望’,巩固工作成效,注重加强整改,强化督促落实,切实打通纪律审查‘最后一公里’问题……”凤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少鹏最后说道。(凤翔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