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金台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市纪委、区委关于巡察、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把好“五关”,蹄疾步稳,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高点定位,把好“政策关”。4月初,在前期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区纪委监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意见》、陕办字(2018)66号文件《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陕纪办(2019)53号文件《关于监察职能向乡镇(街)延伸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领会政策,吃透精神。大家认识到:将巡察、派驻机构改革、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纳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审时度势,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重大决策。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都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这次改革表面上看是机构和职能的调整,但深层次考虑的是方式转变和内涵发展,增强了派驻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改革是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织密监督网,实现监察全覆盖的重要举措,从而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更加认同、认识上更加深入、工作上更加主动。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东多次向区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改革有关事宜,协调争取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在人员划转、编制调整、办公场所调剂等方面积极跟进。同时抓紧向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组织部请示汇报,在实施方案审核获批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共设置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监督覆盖47个区级部门和单位;派出监察组11个。
二是有序衔接,把好“思想关”。5月初,在新旧体制转换工作中,注意有序衔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人心不乱,工作不断。与原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进行谈话,使他们正确对待进退流转,并书面征求工作意向意见。5月13日,胡东书记主持召开室(部)主任会议专门学习了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使大家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区纪委监委重要组成部分,由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各驻在部门、负责综合监督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明确了“监督是首要职责”和“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会后就有4名同志报名愿意交流到派驻机构任职,经组织决定,最终有2名同志在派驻机构任组长,既强化了派驻力量,又增强了队伍活力。原任纪检组长有5人留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长,3人转任巡察专员,机关室部主任有3人交流任职巡察组或派驻纪检监察组长。
三是公开选调,把好“进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同意,面向全区选调5名符合条件的派驻纪检监察干部; 6月3日,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又与区委组织部联合发布公告,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严格资格条件,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组织调动等工作程序,最终选调录入,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四是提升能力,把好“培训关”。为解决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在巡察、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改革工作成立大会召开后,我们及时举办业务全员培训会。培训会邀请市委巡察办主任、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领导、区委党校讲师以及区纪委监委领导、业务骨干主讲,观看中纪委制作的学习光盘。培训会后,进行了测评考试。通过培训,使大家明白了为何干、干什么,如何干等关键性问题,为履职尽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方面形成的经验在全市纪检监察宣传暨全员培训会上作了发言交流。
五是规范运作,把好“机制关”。在区委巡察办、各巡察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伊始,胡东书记就要求对岗位工作要系统思考,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探索建立加强巡察整改落实、派驻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巡察内容,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成果运用,推动解决问题,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监督”的联动效应和整体合力;同时,规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日常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集中研判、统一分流、分工处置、过程管控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制度;建立廉政档案等,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金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