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渭滨区法院对清姜粮站虎宝军等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作出判决。去年渭滨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清姜粮站门面房出租存在问题。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上,与会人员经过集体讨论认为,该线索反映问题虽然不严重,但举报人员为财务人员,其身份具有特殊性,建议该问题线索分办纪检监察室进行重点处置。该问题线索后经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深挖细查,最终将该案办成惩治私分国有资产贪腐窝案的典型案件,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广泛好评。该案也是渭滨区纪委监委发挥问题线索分析处置新机制以后,通过“小线索”查处“大案件”的一个典型。
问题线索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源头,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充分挖掘问题线索的价值,是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开展执纪执法基础性工作,是深挖严查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渭滨区纪委监委经过认真调研、反复讨论,大胆创新了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了线索分析处置工作机制,推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规范化、精准化,有效发挥了线索的价值。
一是推进线索集中管理集体分析。渭滨区纪委监委规定所有问题线索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统一分办,改变过去分类管理的方法,全面加强与巡察、审计以及执法部门的问题线索合作共享,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了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分析机制,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工作中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定期召开研判会议,对问题线索全部进行集体分析研究,充分听取全室人员意见,发挥集体研究的制度优势,综合提出线索初步分办意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不放过每一个问题线索、不放过问题线索的每一个细节,推进问题线索分办意见更加科学合理,以此提升办案效率。今年以来,已经召开研判会议12次,分析处理问题线索131件。
二是坚持线索综合研判分类处理。案件监督管理室逐件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改变以往主要参考干部管理权限确定分办意见的做法,主要根据线索来源性质、是否具名举报、举报人员身份、举报内容的来源以及举报内容是否具体、是否附证据以及干部管理权限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分办意见。对内容具体、有成案价值、有挖掘潜力、涉嫌职务犯罪、职务违法或者严重违纪的线索,一般建议监督检查室负责处置;对内容笼统含糊、道听途说、成案价值不大、违纪行为较轻的问题线索,一般建议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处置,通过线索的科学分办,合理配置纪检监察资源,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三是加强线索跟踪督办汇总通报。渭滨区纪委监委建立了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查办和线索跟踪督办反馈两项机制。明确了问题线索移交的期限要求,分办意见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所有问题线索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移交到处置单位;按照“一案一交”的要求,做到每条移交的问题线索都有流转纪录,形成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机制,着力解决线索积压、处置不规范问题。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分别负责问题线索和信访的监督检查、汇总分析、跟踪督办工作,所有问题线索及时录入案件管理系统,对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经常过问、随时指导、综合排名、每月通报,运用信息化手段,督促线索依纪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处置。
渭滨区纪委监委通过完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创新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工作方法,逐步解决了线索分析处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线索的深挖细查,查处了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案件,最大限度的发挥了线索的价值,实现了以“小线索”查处“大案件”的工作效果;全区线索成案率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受理线索213件,立案112件,线索成案率达52.58%,为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渭滨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