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实行“一限时、二提醒、三督办、四约谈、五通报”五步制,提高问题线索办理效率,力促实现问题线索办结季度清零目标。
一限时。在问题线索批办给承办部门时,初步确定处置工作时限,要求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核工作,限时内未初核完成的,及时向案件监督管理室书面报告线索处置进展情况。
二提醒。案件监督管理室每周到各承办部门了解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在问题线索台账上登记进展情况,提醒各承办部门合理安排时间,加快工作进度。
三督办。对未在规定时限内报结果的问题线索,对承办部门下发《问题线索督办函》,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报结果。
四谈话。对超期办理问题线索的,由委主管领导约谈问题线索承办责任人,要求其当面说明情况,并做出办结承诺。
五通报。案件监督管理室每月对问题线索实际办理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办结的线索,要求填写《问题线索处置结果呈报表》;转立案的,要求上报立案文书资料。随时掌握线索处置去向和进展情况,确保全程跟踪,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
今年1至3月份,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通过严格落实问题线索“五步制”,已督办问题线索12件,力促实现问题线索季度清零目标。(渭滨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