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委出台《试点方案》 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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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宝鸡市委日前出台《宝鸡市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紧盯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纪委监委在“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责任缺位越位错位、互联互通不够、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等“病灶”,针对提出10条措施39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界限,打通履职贯通联动“堵点”“断点”,建立起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评责的工作闭环,形成市县镇三级党委(党组)和书记主抓直管、党委(党组)和纪委监委“两个责任”互联互通工作格局。

《试点方案》坚持问题、目标和效果导向相统一,在认真梳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关于“两个责任”条款规定基础上,紧扣十九届四中全会、中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契合宝鸡实际,从加强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统筹协调全面领导、以压力传导促进“两个责任”协同落实、主责专责同向发力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共同构筑廉政思想防线等10个方面系统集成、精准切入,倒逼党委(党组)及其书记、纪委监委在思想认识上“同心”、工作目标上“同向”、组织实施上“同力”。特别是建立市委常委、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共同督导“两个责任”落实,以及纪检监察建议书抄送、廉情抄告、“五方”联谈提醒、领导干部家访等39项制度措施,进一步把“两个责任”横向协同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打造党委(党组)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纪委监委不放手的行动共同体。

为全力抓好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落实,宝鸡市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市委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布局和指挥协调,并从市委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研究室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承担统筹协调、问题排查、任务分解、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此外,还采取提高在目标考核中分值权重、成立专项督导组、纳入巡察范围等刚性措施,进一步强化督导考核。

据了解,此次改革试点以宝鸡市委、市纪委监委为实施主体,同步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全面推行,并确定6个单位为观察点,2020年底前完成改革主体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总结出切实可行制度成果;2021年进行巩固提升,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通过改革试点,进一步汇聚起管党治党强大合力,为全市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引领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谈及开展这次改革试点的初衷,宝鸡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宝鸡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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