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严把“四关” 协审工作提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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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镇街案件查办质量,眉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案件协审制度,严把案件程序关、证据关、量纪关和文书关,持续推动基层审理工作再上台阶。今年以来,共协审案件78件,通过43件,退回35件,提出补充意见67条,确保每一件案件均能成为铁案。

严把程序关。眉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程序性纪法规定、文件要求,从线索受理、初核、立案、审理全流程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各个阶段的审签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漏签或错签、相关程序性文书及方案是否按要求送达附卷、处分决定是否按规定进行宣布等容易忽视的细节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标注,并如实在协审登记表中予以反馈,要求补充整改完善。

严把证据关。眉县纪委监委从违纪违法事实入手,逐一对照审查证据状况,对孤证定案的坚决予以退回,对证据链条不完整的要求继续完善,对证明力较弱的证据材料提出加强意见。审理人员与办案人员现场沟通,不仅指出问题,更详细解释如何取证、取哪些证、为什么要取证等基本问题,杜绝以往认为口供可以立案处理的错误意识。对所有反馈的实体性问题整改到位后方予以协审通过,交案管部门录入案件系统,倒逼办案人员不断增强证据意识,严肃、认真、审慎地对待每一件案件。

严把量纪关。眉县纪委监委以《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定性量纪。对普遍存在的条规款项错引、漏引,处分条例适用版本错误,处分档次不当等问题予以纠正,按照纪法适用基本原则,结合违纪违法情节,被审查调查人态度认识,政治、纪法、社会综合效果等各方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做到处理恰当。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1名符合条件的受处分人员,在给予处分的同时予以容错,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既体现力度又彰显温度。

严把文书关。眉县纪委监委重点审查所用文书是否符合最新要求,文书内容填写是否规范准确,各类文书使用是否恰当等突出问题,对存在问题作为瑕疵项予以提醒注意,要求使用最新文书格式,避免文书使用混乱。同时联合案管室,以“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根据实际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对印发的《常用文书格式汇编》进行修改完善,提供从线索处理、审查调查到审理,从程序到实体,从制作到装订的所有文书模板,确保各项办案工作规范化运行。(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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