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案件当事人监督渠道,实现办案安全事故“零”发生,宝鸡市纪委从2013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廉洁文明办案监督卡,促进纪检机关依纪依法办案。
廉洁文明办案监督卡制度是由纪检机关办案人员向被调查人发放,调查人收到办案监督卡后,在监督卡上签名。卡面明确载明了案件来源、案件承办部门、监督方式、监督内容、监督电话,当事人可对办案人员执纪执法、廉洁文明及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如发现办案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可直接在监督卡相应情形中反映,亦可写明违纪违法的详细情况。卡填写完毕后,直接邮寄至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或将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情况反映至固定邮箱,对反映的情况由市纪委进行核实后,情况属实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悉,为推进廉洁文明办案工作,市纪委专门下发文明,明确要求纪检机关办案人员要依纪依法廉洁文明办案,虚心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办案工作考核。廉洁文明办案监督卡发行使用,有效改善了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服务水平,提升了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