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千阳县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千阳会堂召开了镇、部分部门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大会。
会上,来自7个镇、5个部门的党委书记围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学习、履行职责、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方面,进行了述责述职。与会的县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参会人员当场对述职对象进行了评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建军在通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对12名述职对象逐一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各镇、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严格执行县委印发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知要求,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职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作用,着眼换届后纪检队伍建设,大力支持纪检机关执纪监督问责,将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牢、抓出成效。纪委、纪检组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在“两个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效能提升、执纪审查、廉政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履好职,为实现“整县脱贫、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二要扎实进行整改。各镇、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去后要逐一梳理归纳,结合近期将要召开的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专题研究、制定计划,完善措施、认真整改,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努力做到问题整改有成效、全年工作底子清、工作落实不打折,不断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三要深化制度建设。各镇党委要将“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细落实,作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的硬指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按照“明责知责、履责尽责、追责问责”的思路要求,进一步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教育、注重宣传、简易程序、定期督查,不断规范制度建设,真正让村干部履职有矩可循,让群众办事监督方便明白,努力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进一步在全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使“千阳经验”更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