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获得“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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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宝鸡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被中纪委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年来,宝鸡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克服人员少、案件审理工作任务繁重等困难,紧紧围绕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大局,严格依法依纪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综合考虑违纪行为性质和外部环境,及时审结了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共处分县处级干部4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8人,使每个案件的处理都体现纪律的“秩序、“公平”和“正义”精神实质。
    同时,他们积极探索审理工作规律,不断创新审理的方式方法,在全省率先试行党纪案件公开审理,扩大党内民主渠道,有效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制定下发案件审理程序图示、处分决定执行办法等规定,实现了程序与实体并重、处理与执行并行;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和优质案件评选制度,有力的提高了基层审理整体质量。2002年至今,连续八年经他们审理的案件未发生一起申诉复查案件,案件审理的“关口”、“窗口”、“出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有效地维护了党政纪严肃性。他们积极加强审理干部队伍建设,市纪委审理室一人被省委授予三等功、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一人连续四年被评为委局机关优秀公务员。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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