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信访举报量大幅上涨的新形势下,为避免信访件留存积压、线索处置不到位,眉县纪委创新线索处置方式方法,规范线索处置程序,确保群众信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上半年,县纪委共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件46件,其中拟立案6件,初核35件,谈话函询3件,了结2件,全部实现了“零留存”。
一是规范问题线索管理,提高办信数量。充分运用信访举报、明察暗访、检查巡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网络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深挖细查案件线索。对全县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问题线索处置月报告制度,每月对基层的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进行统一收集,采取全面排查、集体研判、挂号交办、跟踪督办、办结销号等措施,实行动态监管,确保案件线索不遗漏、不积压、不隐藏,不断提高初核率、立案率和结案率。
二是规范线索处置程序,提高办信效率。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受理流程》,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程序和办理信访件的时限,下发《信访件办理规范模本》,包含来信来访登记册、批办单、发函督办单、结案审批单、信访件调查处理(了结)情况报告等12项范本(表)。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移交转办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办结销号制度,力促基层聚焦主业主责,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着力提高办信效率。
三是规范线索处置方式,提高办信质量。创新线索处置方式方法,规范五种处置方式,建立《谈话函询三书三表》制度,对一般性问题规范处置内容,提高办信质量。三书三表即:谈话函询询问书、提醒书、诫勉书;谈话函询登记表、记录表、了结审批表。对轻微违纪行为,达不到立案只能给予轻处理的,下发谈话函询诫勉书,要求立即改正、写出书面检查并签字背书;对反映问题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批评教育的,下发谈话函询提醒书、填写谈话函询记录表并签字背书,要求高度重视,及时改正,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反映问题笼统、不实、难以查证核实的,下发谈话函询询问书,要求本人做出书面说明并签字背书。办结后将调查报告、谈话函询资料一并交信访室,统一登记、审批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