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察局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牢固树立“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夯实责任、聚焦主业、创新方式,勇于担当,狠抓监督责任落实。
一是夯实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归位意识,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年初,在县纪委十六届五次全体会议上,县委书记与10镇及31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加强与公、检、法和审计机关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协作配合,定期召开会议,建立了各成员单位之间分工负责、联合督查、线索移送、结果研判、建议反馈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一季度已向县检察院移交案件1起,与公安局联合查办案件1起,批捕2人。
二是聚焦主业。落实“三转”要求,把主业主责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按照业务同性、职能相近、优化组合的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县纪委办案室由2个增加到3个;从镇、部门抽调8名精干力量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目前仅保留8个;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及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规范镇、部门纪委书记和纪检组长分工,明确规定其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保证力量全部向纪检监察主业聚焦。
三是创新方式。围绕主业创新监督方式、扩展案源线索、增强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将 31个县级机关派驻机构和10个镇纪委书记整合为18个督查联组,在39个单位或村开展联组督查工作;在全县128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确定2-4名村级监督员,对有关惠民政策落实,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和村两委会、监委会工作效能、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截止目前18个督察联组和345名村级监督员已经全部开展工作,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分散、合力不足、监督乏力等问题。
四是勇于担当。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强作风、严管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战斗力、公信力,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积极适应履职需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每周一早、周二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周文化廉政教育,参加县政法系统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守规矩的政治意识和懂法律通专业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