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千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全会精神,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狠抓“四项”机制,履行领导职责。县委切实担负起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建立责任制、定期约谈、定期报告、督查考核运用机制,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办法》、《党风廉政责任制平时考核办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三书两报告一评议”工作机制。今年来,县委听取县纪委专项汇报8次(件),研究干部作风等工作13次,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12个,约谈科级领导干部46人,开展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检查2次,诫勉谈话13人。
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履行用人职责。县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平时考察重德才、集中考察重实绩、差额考察重比较、专项考察重事实”的办法,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实行“三公开、三推荐、五公示、两监督”机制。出台了《领导干部任前法规考试》、《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等文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对拟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考试和财产公示,严把“廉政关”,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狠抓干部日常管理,履行作风职责。县委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宗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印发了《千阳县干部作风法规制度汇编》,出台了《千阳县干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县级联点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作风建设常态检查“五位一体”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今年来,开展干部作风主题实践活动2次,作风检查26次,暗访会风会纪6次,检查棋牌室、酒店等娱乐场所13次。因纪律作风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狠抓反腐制度建设,履行教育职责。县委下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按照“一个推行、两个深化、三个坚持、四个规范、五个延伸”工作思路,巩固提升已有15项制度执行效果,积极实施“3十3”制度。积极实施廉政文化“传播、精品、示范”三大工程,开展了“廉政灯谜大家猜”、“廉政书画展”等活动,编制了《《千阳县案例警示教育汇编》,建成县看守所、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等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廉政文化长廊2处、大型廉政公益广告12处、廉政文化墙236面,创建廉政文化示范镇3个、示范村24个、示范户1876户、示范企业2个、示范社区1个、示范机关10个、示范学校5个,警示训诫党员干部8人。
狠抓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县委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三转”工作,3次研究调整县纪委参与议事机构,从原来63个精简至11个,精简率达83%;充实调整了8个镇、25个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增强办案力量,使执纪执法人员达到70%以上,大力支持县纪委加大办案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受理群众纪检监察信访举报36件,办结36件,办结率100%;全县党政纪立案27件,处分28人,其中科级领导1人,挽回经济损失5.54万元,查办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7%,既严肃惩处了腐败,又保持了大局稳定。
狠抓常委班子建设,履行表率职责。县委把“管班子、带队伍、严要求”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县委常委带队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委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与班子成员、镇部门党政负责人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政治责任,将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