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建机构。成立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审计局、发计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新增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安排和组织协调。
二是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印发了《麟游县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监督检查办法》,明确检查的内容、方式,并对各有关部门在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县纪委监察局抽调专人,对全县2008年扩大内需新增中央预算投资项目情况逐个进行造册登记,摸清了全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底子,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在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法,对全县2008年总投资2959.22万元,涉及7个部门和10个乡镇的11个扩大内需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了反馈,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专题汇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为县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五是严格责任考核。将扩大内需新增中央预算投资项目纳入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部门和单位,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并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文章来源:麟游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