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县监察局发出紧急通知,对在前一阶段抗震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各乡镇在执行政策把关不严或发放环节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务必于两天时间纠正到位。并要求今后严格管理,保证资金发放的时效性。对滞留或变相滞留抗震救灾资金发放的责任人,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对此眉县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还联合下发了《眉县农村民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农村民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规定了资金的使用管理原则、资金拨付程序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管力度,为灾后重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和安全运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文章来源:眉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