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县纪委为我们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文件柜,我们以后办案就更方便了!”2月28日,宝鸡市扶风县杏林镇纪委副书记醋军岐高兴地从该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方手中接过办案装备。这是该县纪委大力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强化乡镇纪委办案能力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满足乡镇纪检工作的需要,改善乡镇纪委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此次,扶风县纪委在县域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6万余元,通过政府采购,为全县8个镇纪委统一配备了办公办案装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
乡镇纪委是最基层的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和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扶风县以贯彻落实中纪委9号、10号文件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为契机,突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各项保障,出台了《扶风县乡镇纪委“八有”工程建设标准》,全面推动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八有”工程,即有一个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挂有一块纪委牌子、配有一部举报(传真)电话、配有一台专用电脑(含打印机)、配有一组档案柜、配有一套办案专用装备(包括:数码照相机、录音笔、摩托车)、有一套牌匾(把纪检工作职责、制度、程序等内容制成一套牌匾,挂在办公室墙上)、有一笔办公办案经费。
目前,在抓好“八有”工程的同时,该县各镇、各部门均突破性地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典型案件,做到了“九有”。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后,该县纪委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全县开展的“千名干部大培训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办案业务专项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办案队伍,不断把查办案件工作引向深入,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