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四项机制”提高信访举报成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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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不断强化信访信息在查办案件中的主渠道作用,创设“四项机制”,广泛收集、分析研判、分类管理、快速处置,切实提高信访件的可查性和成案率。

完善案件线索收集汇总机制。在信访信息收集渠道上扩大收集范围,将信访室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各职能室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区、镇街、社区(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信访举报窗口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区直各执法执纪单位受理的信访件,网络媒体曝光的问题,上级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件,上级通报、领导讲话点出的反面典型等作为信访信息搜集主渠道。在信访信息来源上增加关注领域,建立信访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下访、约访作用,健全由检察院、法院、信访、公安、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信访信息工作制度,延伸信访信息收集触角。在信访信息程序规范上修订实施办法,制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名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提倡以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举报辖区内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对于举报的问题,经查属实,实行“一案一奖”。

优化信访举报线索评估机制。对信访线索实行“三级评估”机制,即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登记、梳理、汇总;由信访室从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和举报时机三方面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科学筛选、评估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由主抓案件查办(信访)的副书记召集信访室人员进行分析,确定信件的处理方式和流向及待查的重点线索,之后提交区纪委主要领导确定办理意见。同时,定期召开信访案源线索排查工作例会,由信访、监察、审理等科室主任组成评估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研析例会,研究分析当前阶段信访举报线索的规律和特点,预判分析下一阶段内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问题,为把握全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总体形势、明确信访重点领域提供有力依据。

建立案件线索分类管理机制。大力创新信访案件线索管理,实行信访件归口管理制度,建立统一的案件线索管理平台,按案件线索来源、性质进行分类登记,建立登记台账。根据全区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分七类建立了重点线索管理台账:一是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过程中发现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二是上级机关转办、交办涉及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三是领导同志批办、交办的涉及违纪问题的信访件;四是行政执法机关、审计和其他监督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五是从媒体、网络等渠道获得的案件线索;六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办案、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七是其他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案件线索。对这七类管理台账,严格按程序认真归类、筛选、评估,为办案提供案源线索。

统筹重大案件协同查处机制。积极探索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核查处置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信访举报件在认真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规定方式进行处置,对评估确定的案件线索,由分管案件查办(信访)副书记批示呈报主要领导同意后交监察室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立案调查,确保案件线索的可查性和成案率。同时,对情节清楚、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案件,积极整合各职能室及镇街、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力量,通过召开协调会、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方法,立即查明并予以制止违法违纪行为,快查快结。截至4月底,从50余件信访举报中筛选出10件案件线索,经直查快办,转立案10件次,信访举报线索成案率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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