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着力提高基层派驻纪委书记履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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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月要向县纪委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还得接受集中评议,工作开展滞后会被问责,派驻纪委的工作马虎不得呀!”宝鸡市扶风县财政局纪检组长李恩怀说道。

今年以来,扶风县出台《关于派驻纪委(纪检组)对“四重一大”事项加强监督的意见》、《关于派驻纪委(纪检组)列席单位重要会议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理顺派驻纪委(纪检组)与县纪委、县纪委各室、驻在单位的关系,明确规定派驻纪委(纪检组)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资金运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加强监督。为每个镇纪委设专职书记、副书记1名、部门设副科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名,均配备专职纪检干部1名、纪委委员5—7名,向县财政争取40余万元资金,为派驻纪委(纪检组)配备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录音笔等。

定期对先进派驻纪委(纪检组)进行表彰奖励,兑现信息、办案等方面资金,对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组织调整。县纪委每月听取一次派驻纪委(纪检组)工作情况汇报;每月对派驻纪委(纪检组)工作进行调度;每季度对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集中评议。

采取集中培训、上挂锻炼、结对包联及各派驻机构不定期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培训,安排派驻纪委书记在案件、信访、纠风、执法、宣教等5个科室进行跟班,今年1-5月组织集中学习45次。实行委局领导挂点制度,将8个镇纪委、31个派驻部门纪委(纪检组)分类划片,实行一名县纪委常委负责联系一个片区派驻纪委(纪检组)工作。在业务工作中推行“1+7”工作法(即1个内设科室联系7个派驻纪委),县纪委各室对各派驻纪委(纪检组)进行指导和统筹。

今年1—5月,全县派驻纪委(纪检组)监督驻在单位重大事项240件,受理信访举报76件,联合查办违法违纪案件15件,通过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次,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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