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四措并举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打印

岐山县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用正风肃纪、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回应群众期盼。

畅通渠道,集中排查。县纪委在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的基础上,整合信访举报平台,在门户网站开设“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网络举报专区,对各类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排查,建立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移交、及时办理。同时将信访举报窗口不断前移,变群众“来县上访”为“下乡巡访”,打造便捷高效的“信访举报绿色通道”,提高群众参与反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把查纠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及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等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以来,分三个专项督查组先后对各镇救灾资金、困难救助发放、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4次。

提级办理,直查快办。对一些重要涉农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本应由有关镇或县级部门查办报结果,实行县纪委提级办理,直查快办,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先后对令家村、柳家庄、南营村等村组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案三查,严肃问责。出台《岐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责办法》,完善“一案三查”、“倒查问责”等机制,针对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追责问责倒逼负责,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的强烈信号。先后对4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畏难、抵触情绪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约谈,促使主动履职尽责。


上一条:宝鸡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下一条:宝鸡市纪委创新方式让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