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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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在全县党政机关更好地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凤县县委办公室凤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若干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组织和参加各类公款旅游活动,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考察学习的,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各乡镇各部门购置车辆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确需配备车辆的,严格执行购车审批制度,严禁超标准购车、装修。车辆的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凤县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凤办发[2009]29号)执行。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若干规定》(凤办发[2008]117号)、《凤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和《外地来凤参观考察接待规定(试行)》(凤办发[2009]26号),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提高公务接待工作效率和质量。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和奢侈之风;下乡一律在乡镇机关灶吃工作餐,工作日午间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用白酒。
    四、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互相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会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承担。
    五、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等活动,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举行的会议、庆典活动,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
    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到2010年底,各乡镇、各部门一律不得新建、扩建、装修办公楼。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不得超标准建设、搞豪华装修。
    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乡镇、各部门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八、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收费票据监管,做到“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严禁私设“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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