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部署,根据省纪委《关于做好市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意见》精神,结合宝鸡实际,宝鸡市纪委已全面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任务。
这次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上下一致和适度调整的原则,通厘清工作职责、优化力量配置,进行了调整:一是撤销3个内设机构增设3个内设机构。撤销监察综合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机关纪委,设立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二是重组3个内设机构。撤销干部管理室,设立组织部;撤销宣传教育研究室,设立宣传部;撤销案件协调管理室,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
调整后,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共14个职能部室。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合署办公。
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后,具有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室占到内设机构总数的79%,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人员占内设机构人员总数的76%,把更多的力量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业上。
同时,对各纪检监察室联系的县区和市级部门进行任务分工,以便集中主力,落实执纪监督问责;对重大案件的查办工作由委局统筹安排,不受各纪检监察室联系单位范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