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新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履行职责,全力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顺利开展。两年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6件,办结114件,办结率98.3%;初核信访案件80件,初核率达到70 %;转立案15件,给予纪律处分16人,挽回经济损失586450元;化解矛盾纠纷28件,解决信访问题109件,为村组追缴集体资金2.5万元,为群众争取政策补助资金1.6万元。
一、“重”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坚持每年制定下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提出落实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实际抓好信访举报工作。二是坚持每月或不定期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信访案件工作,精心指导信访案件办理,同时分析排查案源线索80条,为查办案件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半年督促检查,年终考核奖惩,进一步落实责任。四是加强指导督办,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会议,分析信访工作形势,通报信访案件办理进度,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根据基层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不断督促加快信访案件办理进度,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全力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重”信访举报受理不断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开通了全天24小时接听的“12388”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受理平台,设置了举报信箱,建立了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制度,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和拓展了信访举报渠道。精心做好来访接待。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坚持做到一问候、二让座、三倒水,细心听取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对一些过激上访或群体上访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亲自接待,妥善处置,做到访不罢息事不搁置。两年来接待群众来访56批76人次,劝解息诉罢访6人,引导归口上访29件,未发生一起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到位而引起的“三访”现象。认真做好受理处置。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做到“四及时”,即及时受理登记、及时呈请阅批、及时调查办理,及时回复结果;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做到“三讲明”,即向来访人耐心讲明情况、讲明政策、讲明权责,引导群众归口上访、依法上访、合理上访。
三、“重”信访制度推行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要求,全力抓好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有效解决和化解实际问题和矛盾。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各镇、各部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更新接访公示牌37面,公示县、镇党政领导干部信息184人,累计接访82件,办结82件,其中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接访21件,办结21件。积极推行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认真落实《千阳县信访听证终结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规范听证程序等工作机制,并就群众多次反映的问题指导有关镇举行信访听证终结会议,两年来举行听证会5场,解决信访问题16件,终结信访举报5件,达到了息诉罢访目的。三是严格执行《信访要结件协审制度》。针对当前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和群体访、联名访、重复访不断的现象,将反映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件全部调查核实,县纪委协审“把关”。通过协审,转立案5件,处分5人,延长入党预备期1人,为上访群众争取补助款1.6万元,为村组集体追缴资金2.5万元,提高了群众对县纪委监察局处理信访问题的信任度。
四、“重”信访案件办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受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分类处置。一是强化委局办信工作。积极推行委局机关人员全员办信办案工作机制,对亟待查明、易查易结及反映问题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等重点信访案件由委局直查快办,两年来委局自办信访案件26件,转立案10件,自办率和成案率分别达到23%和38.5%。二是加大基层办信力度。两年来委局下转要结果信访件54件,各基层纪检组织立足职责,深入调查,扎实取证,将下转要求调查核实的信访案件在年度内全部办结处理到位。三是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思想、工作、作风方面问题的信访,及时开展信访监督,两年来函询21人,实施信访谈话9人,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将信访监督与干部管理结合起来,及时为组织人事部门提拔使用干部和评先评优提供廉政信息,先后有2名科级干部被调离原工作岗位、1名干部被取消评先资格。四是认真化解矛盾问题。把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视抓好认真调查、及时处理、督促落实三个环节,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两年来共解决群众信访问题109件,化解矛盾纠纷28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重”信访业务培训建立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一是坚持举办培训班。每年年初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由市、县纪委长期从事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专题辅导办信办案、挂牌接访等信访举报业务知识,有效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二是开展跟班培训。建立了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培训制度,要求新任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信访室、监察室跟班培训,每期时间为3个月,跟班培训期间人员由县纪委统一管理,通过实际参与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初核等各个环节,提高乡镇纪检干部办理信访案件的工作能力。三是积极参加外出培训。根据省市纪委统一要求,积极落实经费,选派人员参加中纪委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信访干部培训活动,增长信访干部见识,开阔信访干部视野,切实提高他们从事信访工作的理论、政治、业务、经验等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