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为持续深入纠正“四风”,让过“廉节”成为常态,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立足预防,注重教育,印发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员干部过好“廉关”年。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个不准精神,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奖金福利发放,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务实、节俭、廉洁、文明过节,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坚决制止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贺年卡、年历、烟花爆竹和年货节礼等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通知》要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四风”问题不发散,对通知中所列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
通知中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
通知公布了向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的三种渠道。举报电话举报网站和举报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