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纪委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作风更实、服务更优、效能更高、形象更佳的目标,着力七措施并举,强化效能建设投诉处理。
领导重视严把关。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长办公会定期不定期组织研究效能投诉工作,尤其对网络舆情、报纸揭露、热线投诉重点分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每件投诉的处理和处理结果都严格审查把关。对比较复杂的投诉事项,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协调相关的职能部门,督促落实,确保了效能投诉查办工作的准确无误;对特殊问题由领导亲自带队进行处理,确保了件件有着落。
建章立制明程序。明确了电话投诉、信访、来访和上级批办等四种受理渠道,严明了“受理、登记、拟办、签批、查办、处理、反馈、归档”八个环节,规范了直查快办、转交督办、约谈告知和移交办理等四个办理投诉方式等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程序,同时对工作程序中的每一个办理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高了效能建设投诉工作的查办质量和时效性,把处理效能建设投诉工作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考核目标和分值。
认真调查重处理。着力快速准确、客观公正、严肃处理的原则,始终坚持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并做到“四不放过”: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澄清不放过,违纪违规问题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不满意不放过。
快办快结限整改。对时效性强,投诉人要求现场解决或影响较大的投诉,由监察局安排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对一般的投诉事项则,及时转办到相关部门,并提出办结时限。在查处过程中,认真分析倾向性问题,深究原因,责令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规范从政行为,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注重回复及反馈。采取当面答复、书面回复、电话反馈等形式,及时向投诉人和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针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或有疑惑的投诉,一方面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另一方面核准调查结果,努力做到件件办成满意件。同时,把反馈的过程作为宣传政策法规、正面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最大限度的增加反馈的附加质。
适时通报强监督。完善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双十规定”的长效机制,建立了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将受理、查处效能建设投诉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通报,加强公众监督的力度,增强了效能建设投诉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提高了各部门对效能建设投诉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干好本职工作、搞好服务保障的自觉性。
调研提前先预防。为切实有效地减少效能建设投诉,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以及可能引发投诉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部门、重点环节,进行事先研究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对效能投诉数量较多的部门,主动上门进行有重点的走访,重点督察,现场分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探讨预防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过错投诉,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