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中纪委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千阳县纪委监察局推行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严格干部进入纪委监察局机关的条件和程序。准入条件:新录用的公务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交流或选调进入县纪委(监察局)的一般干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交流或选调进入县纪委(监察局)任副科以上领导的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除特别需要的专门人才以外,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经历或专业背景应当与拟任职位相适应。准入程序: 一是资格审查。凡新进纪检监察干部,除进行考录外,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从事法律、经济、会计、审计等工作经历。二是组织测试。笔试委托组织、人事部门命题、组考、阅卷、评分,面试由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相关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进行评分。三是进行考察。除对被考察对象的工作情况进行考察外,还重点考察其“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社交情况。四是勤廉公示。对资格准入初步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勤廉公示,保证准入人员的政治素质。五是择优录取。经公示没有反映的资格准入人选,由县纪委常委会进行票决择优录取,试用期为半年,期满后经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目前该纪委监察局已择优选调了3名纪检监察干部,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其中2名系副科级领导。
文章来源:千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