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组合拳”打造阳光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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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事关广大居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涉及到千家万户,管理难度较大,针对部分村(社区)低保政策落实情况不到位现象,今年以来,陈仓区完善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打出“组合拳”,倾力打造城乡阳光低保,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促进了该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将低保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今年该区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对各镇(街)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对各镇(街)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低保工作落实好的镇(街)考核加分,对低保工作落不到位的镇(街)考核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因低保工作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镇(街)领导的责任。

二是与各镇(街)签订《城乡低保工作目标责任书》。该区政府与11镇、3个街道签订了《城乡低保工作责任书》,各镇(街)与全区238行政村、13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低保诚信承诺书》,全区各行政村、 各社区居委会与全区15000多户低保对象在《低保诚信承诺书》上签字,自愿作出诚信承诺,履行应尽职责,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形成了“三级联动、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城乡低保工作组织网络,确保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有序进行。

三是将村(社区)干部的工资发放与低保政策落实情况挂钩。今年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村(社区居委会)务公开民主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工资发放挂钩,由各镇(街)根据考核等次评定结果,对低保政策落实情况好的村(社区)干部给一定奖励;凡低保工作程序不到位而引发上访告状的,经察属实的,这将直接影响村(社区)干部的工资,且不得推荐或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四是扎实推进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区民政局与区检察院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在民政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加强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健全预防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努力创新预防职务犯罪的方式方法,把预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保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

五是进一步规范低保资金领取。区民政局与区信用联社联合发文,对低保资金领取作了进一步规范。信用社在发放低保资金时,要求严格执行三对照原则,即对照发放名单、对照保障人数、对照保障金额。低保户本人到指定的信用社领取低保金时必须出具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方可办理。部分没有领取使用能力的城乡低保户由镇政府确定的低保监护人持监护人本人身份证、低保户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和低保金存折方可办理。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建立了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相互移交低保案件线索制度。民政部门与纪检监察、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对全区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民政部门移交的和检查中发现的有关低保政策落实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宝鸡市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区纪委近三年来受理群众有关低保的信访举报14件,立案查处7件,党政纪处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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