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效果明显。今年4月份,全县98个村全部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为了保证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全县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民主议政日”制度。把每月的25日为“民主议政日”,由村党支部召开会议,会上监委会委员向村委会提交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听取村委会账务公开和对上期会议监委会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结果,同时参与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如对农村低保、移民搬迁、强农惠农政策等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二是建立“一会一箱一上门一搜集”征求意见制度。为了真正体现民意,建立了“一会一箱一上门一搜集”制度,即监委会委员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设立意见箱收集意见、深入农户上门征求意见、田间地头闲谈搜集意见等,真正将有用的意见建议收集上来,并召开监委会会议梳理归纳,适时反馈给“两委会”,并监督“两委会”认真实施,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是建立“三审四签一盖章”监审财务制度。坚持民主理财,监督村委会花好每一分钱,是监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为此,建立了村组财务“三审四签一盖章”监审财务制度即对每一笔票据“三审”: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审核;“四签”经手人说明情况并签字,包村干部在背面签字、村党支部书记签字、村委会主任最后签字“准支”,“一盖章” 监委会主任审核盖章,确保村级财务公开、透明、规范。
文章来源:千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