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三抓三促”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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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扶风县在查办案件工作中高点定位,不局限于突破一起案件、处理几个人这一层面,而是通过查处一起案件,系统剖析案发根源,帮助发案系统或单位查找存在的体制机制漏洞,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是剖析典型案件抓教育,做到以案促教筑防线。近3年来,该县累计召开案件公开审理审议剖析教育会15场,受教育1123人次。通过对典型案件中违纪违法原因的剖析,总结教训,提出要求,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敲响“警示钟”,教育干部不可“乱为”。案件调查结束后,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案件通报会,并通过组织干部旁听法庭审理、观看警示电教片等形式,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能腐败。利用近几年查办的科级、村级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采访当事人,制作了警示电教片《警钟长鸣——科级干部违纪案件警示录》和《警钟长鸣——村官腐败警示录》,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巡回播放,深入开展“树立浩然正气、抵制黑色腐败”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探索发案规律抓源头,做到以案促防建机制。该县从去年起选择典型频发的农村党员干部经济类、失职类违纪等案件进行专题调研,避免就案论案,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和规律,研究新形势下案件查审的对策,提出建议和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腐败行为。架设“高压线”,监督干部不敢“乱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督不力问题,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渠道,努力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相继出台了《关于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监督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及后续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等文件,对监督重点、监督形式、违规处理作出详细规定,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查找存在问题抓整改,做到以案促改强监管。对于典型案件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该县严格执行“一案三报告”制度,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剖析,责成发案单位进行对照检查,查找有关制度和规定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加强监管,从源头上促进问题的彻底整改。构筑“防火墙”,规范干部“乱为”不了。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找出原因,提出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做到惩防并举,以案促防。如,针对劳动就业系统对就业培训专项经费管理松散、监管不力等问题,协助劳动就业部门建立了就业培训专项经费发放、管理、使用的审核监督制度;针对农机购置市场有关问题,建立了对农机购置补贴规范管理、使用的制度;针对粮食系统改制企业产权不清、政府非税收入不入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混乱等问题,下发了规范整改的通知。

文章来源:扶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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