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仝某受贿案办案思路清晰,注重运用证据突破案件,案件事实清楚,取证到位,案卷装订规范,拟确定为2008年度全市优质案件”,这是专业人员审阅案卷、集体评议后的共识。陕西省宝鸡市纪委监察局积极探索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业务指导新举措,创新思路和工作机制,采取典型带动策略,近一个月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优质案件评选活动,为办案树立了样板,发挥了典型带动作用,有效地提升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工作水平。
市纪委监察局制订了《优质案件评选标准》和《实施办法》,市纪委审理室会同案协室一起,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从2008年度自办案件中推荐报送的26起案件的案卷材料,采取交叉阅卷、逐案评析、集体评议的办法进行初评,筛选出办案思路清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决定事项执行到位等符合“二十四字”办案要求的案件提交专家评审。市纪委监察局邀请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审计局等单位的专业人员,与市纪委分管领导组成专家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结合业务实践,紧扣违纪主体、客体、主观、客观四大要件,对初评上线的案件,从事实与证据、定性与处理、程序与手续、文档与材料、执行与落实等方面,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查,一份材料一份材料审,逐案评析,严格审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专业性意见,经过专业人员集体审议评出5起优质案件,市纪委常委会审定后,在全市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随后,市纪委把这些优质案件作为样板,逐案总结特点,带到各县区巡回展出,让县区办案同志学习借鉴,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将落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归纳整理,逐一反馈给有关县区,及时督促县区拾遗补缺,自我完善。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奖励,巡回展出,达到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日前,市纪委决定将优质案件评选作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业务指导的一项长效机制,着力营造高点起步抓质量、比学赶超争示范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案件整体质量不断提升。
文章来源:宝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