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千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实施了《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
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是由各方当事人参与的,对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的一项制度。具体操作方法是由立案庭在立案时按照各方当事人人数附卡填写立案时间、案号、案件承办人及案由后同当事人诉状和案件材料一起移交案件承办的业务部门,附卡范围包括本院受理及接受委托的各类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案件承办人接到案件后填写发卡时间、适用程序后填写送达证送达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送达证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一项内容参与评查。“案件廉政监督卡”由院纪检组、监察室统一组织回收,对发现有违纪问题的由院纪检组、监察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打击阻挠当事人正常反映和填写廉政监督卡的人和事,将严肃处理。该制度的
通过“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对法院工作人员审判和执行活动的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使法院干部的执法活动不仅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而且接受党组织的专门监督,既有效地实施预防腐败的发生,又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千阳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