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区:案源线索跟踪管理 筑牢监督执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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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金台区纪委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建立案源线索信息库,对问题线索统一登记、集中管理、分类处置,确保线索管理规范化,提高成案率。

整合资源,扩源充量。线索管理是监督执纪工作的源头,《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三章对线索管理和分类处置作了明确规定。为此,在重新整合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区纪委不断拓宽案源线索渠道,将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的问题线索集中进行管理,并充分运用网络平台等现代媒介,采取违法八项规定有奖举报等办法多渠道获取问题线索。同时,注重在专项治理、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过程中获取问题线索,达到充实问题线索来源的目的。

规范流程,分类处置。区纪委信访室获取问题线索后,按规定进行登记、分类、录入,通过《信访举报信息管理平台》,转入案件线索信息库。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召集案件监督管理室和信访室组成问题线索研判小组,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对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对重要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线索跟踪台账实行跟踪督办,提级办理;对反映问题复杂调查难度大的,由执纪审查调查组报请主要领导同意,从办案人才信息库抽调办案能手成立执纪审查工作小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的线索,呈主要领导审示后,交由干部监督室初核。

严格程序,注重质量。执纪审查小组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并提出初步核实方案,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线索初核。区纪委每周一集中进行问题线索分析和交办,周五听取线索处置汇报,并集中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实行销号办结制,对经调查确无问题的,及时销号了结;对问题线索一时难以调查清的,或暂时不具备调查条件但线索又较为重要的,做“暂存”处理;对未查实或取证不全的,驳回重新调查;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及时转相关部门立案处理,确保问题线索查清、查实、查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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