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四风”问题,陇县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以查纠“四风”问题为切入点,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夯实责任,明确职能。县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由监察局2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分头带队专题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工作。制定下发《陇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主要领导承担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委)承担监督责任,对主管部门工作不力,纪检组(委)监管不到位,造成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一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失职、渎职责任。
创新方式,织密监管网。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查岗签到、现场检查、视屏拍摄等方式,坚持对全县各级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值班守岗、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情况开展不间断、全方位监督检查。同时采取蹲点守候、视频拍摄等方式,对学校、营业性餐馆、棋牌室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工作时间饮酒、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公务接待中的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开展检查。各镇、各部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查纠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市纪委《关于对作风建设进行交叉检查的通知》要求,以发现问题为最终目的,织密监督检查“高压”网。全县先后开展纪律作风明察暗访100余次,下发纪律作风监督检查专项通报3期,对2名主要领导进行训诫谈话,查纠纪律作风不良行为12起。
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对发现的3起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县纪委监察局立即进行了立案处理,对3名直接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并对负有失职责任的1名单位主要领导,给予政纪处分,同时对2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全方位、不间断开展监督检查,查纠存在问题,全县各级纪律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推动工作落实,争先进位、狠抓落实的劲头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