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五措并举”严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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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查处问责力度,打出“组合拳”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基层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联组督查,主动作为找问题。创新推行联组督查方式,重点查纠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和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上半年18个督查联组对21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和18个村组进行督查,共发现涉及乱收费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线索39个,涉及违纪资金27.5845万元,党政纪处理19人。

提级办理,直查快办保民生。对一些重要涉农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本应由有关镇或县级部门查办报结果,实行县纪委提级办理,直查快办,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使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先后对17个村村组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

案件复核,不走形式重质量。对转交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初核了结的信访举报件,要求各镇、各部门提交调查相关佐证材料,若有疑点或漏洞,一律发回重查;对镇、部门上报的涉农了结信访件由县纪委开展复查复核,先后对17起了结件进行了复核,转立案11起,有效的提高了成案率。

强化力量,聚焦主业惩贪腐。以“三转”为契机,使力量向主业汇集,专职办案人员占机关人数的60%。在县纪委机关推行全员办案机制,形成了机关内部查办案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紧密的大初核、大调查模式。制定出台《岐山县行政和刑事违法案件移送和通报管理办法》,强化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截至目前,公检法已移交案件17件,向公安和检察院移交案件2件,国土部门移交土地违法案件14件,环保部门移交环境违法案件1件,食品药品监督局移交食品药品违法案件6件。

“一案双查”,严格追责促落实。该县全面推行“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镇、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2015年,先后对负有管理责任的3名镇党委书记和2名负有监督责任的镇纪委书记实施了警示训诫,有力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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