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纪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千阳县围绕“一个推行、两个深化、三个坚持、四个规范、五个延伸”的工作思路,采取召开工作推进会、下发《贯彻意见》、推行“五个一”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检查、举办培训班等措施,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初步取得了成效。
一是关注细节,注重过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得到新突破。一是推行了“三公开、四流程、一问责、六落实(实行制度、财务、考评公开,议事程序、项目建设、政府采购、人事管理流程和问责,领导、人员、思想、调查、处理、效果落实)防控机制,在人事调整、职称评定等方面有严格的程序,全县共排查廉政风险点346个,修订完善防范措施321条,有效地防范了单位“一把手”在“人、权、财、物”等方面发生不廉洁行为。二是开展一个风险点落实一项措施、一个岗位签订一份承诺书、一类风险制定一项制度、一个单位健全一套防范办法的“四个一”机制,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实施提供了保障,全县各单位签订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承诺书86个,确保了海螺水泥和宝汉高速2957.96亩征地补偿款7766.298万元资金安全有效。三是在全县98个村推行“村财会签”制度,目前规范报账1670笔,涉及资金3271.5万元,拒付不合理报账71笔,涉及资金67.19万元,防止了村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关注基层,注重监督,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得到新加强。在实施村监委会的基础上,在全县34个村推行大学生村官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信息员制度,为34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颁发了《聘书》,制定了职责、权力、义务及管理办法。目前34名大学生村官监督信息员已配合所在村监委会监督村级事务241件,参加镇、县业务培训11次,并采取刷写标语、会议宣讲等方式宣传学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知识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31(场)次,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形成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队伍和信息网络,开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受到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三是关注民声,注重民主,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运行得到新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村监委会监督范围和监督方式,落实了委员待遇和工作经费,全县98个村民监督委员会坚持“一会一箱一上门一搜集”制度(即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设立意见箱收集意见、深入农户上门征求意见、田间地头闲谈搜集意见),实行村级财务“三审四签一盖章”(即村级财务支出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审核,票据由经手人、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最后由监委会盖章),建立民主议政日制度(每月25日召开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村级财务收支等进行集中处理),各村监委会主任能够定期参加镇村干部会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等。98个村监委会参与监督村级事务206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156条,被采纳71条,解决群众纠纷 67起,有效地发挥了村监委会监督的职能。
四是关注热点,注重节约,乡镇机关廉政灶建设得到新延伸。下发了《关于规范镇机关和建立县级部门机关“廉政灶”通知》,完善了乡镇“廉政灶”卫生、炊事员管理、食品采购、接待等制度,提出了“七不准”要求,累计全县8个镇共接待检查人员就餐336次1498人,节约资金13.6万元 。同时,在全县12个有条件的卫生、水利、工商、地税局等部门开展“廉政灶”,各部门已制定了“廉政灶”各项管理制度,开始接待上级检查人员就餐15次,节约资金0.6万元。
五是关注核心,注重制约,一把手末位表态机制得到新巩固。在原先运行的基础上,今年全县各镇各部门积极推行“会前不定调、会上不引导、会后不追究”的一把手末位表态新机制,加强对“三重一大”重大事项的监督和“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全县70多个镇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全部得到更新完善,都已上墙,同时结合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对每次所议之事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大大降低了信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
文章来源:千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