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两规范三严管力保农民减负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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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县始终把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作为农民减负增收的核心,建立两规范和三个严管长效机制,使全县农村减负工作连续六年实现了“0”上访。
  一是严明纪律,规范发放程序。明确粮食补贴工作“八个不准”(即:不准擅自变更补贴项目和内容;不准随意变更补贴范围和标准;不准用补贴抵扣农业税尾欠和各种债务;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由村、组集体代领、代发补贴资金;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付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搞暗箱操作;不准出现因工作原因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项目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对各种补贴项目、资金和补贴对象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严格要求,规范取款程序。补贴信息录入“农民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资金通过“一折通”发放,农户必须凭身份证、户口簿到农村信用社领取补贴资金,乡村干部不得代领。对暂时找不到发放对象的,由乡镇财管中心统一管理并负责落实发放对象。
  三是建立自查和重点抽查严管机制。在农民减负工作监管上,该县采取乡镇和部门自查和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由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自行开展农民负担自查自纠和专项整顿工作,县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领导每年分2次带队对各单位、各乡镇的自查自纠情况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的方式进行抽查,并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减负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到了实处。
  四是建立涉农收费严管机制。对涉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费执行情况实行公示制度,并每年协同物价部门对动植物检验检疫、农用机动车、身份证工本费、暂住证、劳动合同鉴证、结婚证工本费、农民建房、畜禽防疫等收费进行重点检查。
  五是建立农资质量价格严管机制。为了实现“打假、护农、促粮、增收”的目的,该县从2002年起就成立农资打假执法大队并下设办公室责,定期不定期对农资经营市场开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查封过期和伪劣农资,取缔非法农资经营摊点,净化农资市场,有效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凤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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