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麟游县坚持“四个围绕”,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共立案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3件,给予纪律处分13人,挽回经济损失21.61万元。
一是围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案件。注重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案件线索,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社保基金、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和其他民生专项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强对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某村党支部书记采取弄虚作假、重复享受国家扶助政策手段,骗取以工代赈扶贫异地搬迁建房补助资金。纪检机关严肃查处后,不仅消除了群众的怨气,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扶贫政策的落实。同时,县纪委、监察局及时组织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国债项目资金、农民养老保险费收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等专项检查,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
二是围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集中整顿村组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坚持把财务清理作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重要措施之一,每年都安排乡镇清理村级财务,并要求对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延伸清理到组。通过清理农村财务,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查处村组干部侵占集体利益的案件。该县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中,三分之一的案件是在财务清理中发现的。某村民小组长采取收入不进账手段,将群众所缴的土地承包费据为己有,并且长期借用集体资金不还。在财务清理中发现这一问题后,该镇纪委及时对其立案查处,为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该案查处后,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县纪委指导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办案治本措施,全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深化和扩大了办案成果。
三是围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把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与执法监察结合起来,重点开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及党员干部的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滥伐、盗伐林木问题。2008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中,党员干部滥伐集体林木案件占了五分之一。
四是围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着力消除影响农村基层和谐发展的不利因素。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县纪委在查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同时,注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联系,定期从公安机关查处的治安案件中筛选案件线索,严肃处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侵犯人身权利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案件。对公安机关处理的违反社会管理秩序案件中涉及的党员干部,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纪律处分,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纪观念,远离违纪违法行为,努力化解农村基层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为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创造有利条件。
文章来源:麟游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