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出台《凤县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十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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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凤县制定出台了《凤县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十项规定》,有力的促进了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个不准”和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

《凤县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十项规定》明确要求:一是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水果和香烟。二是压缩精简各类调研检查,倡导明察暗访、随机走访,不准搞事先安排好的、参观式调研检查。三是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所有领导干部不准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不准参加研讨会、庆祝会等,不准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或题字、题词、作序。四是精简文件,凡已公开发表的文件不层层转发,除四大班子保留一种工作简报外,各部门一律不办简报、内刊。五是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范围、人员和标准,严格执行工作日不喝白酒、同城不招待、县内不做客的“三不”规定。六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开短会、讲短话,全面落实“无会周”制度。七是严格控制领导活动新闻报道,除重大会议外,一般性会议、调研考察不报道,把更多的版面、镜头留给基层、留给群众。八是厉行节约,不准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九是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拜年及送礼,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十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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